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英可 JLC1,期权代码:036491。
2.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6名,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17.6842万份,行权价格为 17.37元/股。
3.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23年 5月 10日至 2024年 5月 9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年 6月 2日至 2024年 5月 9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2年 2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 2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 2月 23日至 2022年 3月 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 3月 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 3月 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3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2年 3月 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 5月 1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
行权条件 | 达成情况 |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 |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期 考核目标Am 考核目标An 第一个 2022年营业收入 2022年营业收入行权期 不低于4.0亿元 不低于3.2亿元 公司层面可行权实际完成值(A) 比例(X) A≥Am X=100%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518Z0384 号审计报告,2022年营业收入 34,252.63万元,满足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An,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 | |
行权期 | 考核目标Am | 考核目标An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 |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2亿元 |
实际完成值(A)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 |
A≥Am | X=100% |
注 1为准 | An≤A<Am | X=80% | 数据 |
A<An | X=0% |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各行权期内,依据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100% 80% 0% 例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9人,其中,12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5679万份由公司注销。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全部或者部分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46人,其中考核等级为“A”的共计 13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 1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 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或“C”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2.2860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 146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7.6842万份,另外,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57.8471万份由公司注销。 |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 100% | 80% | 0% |
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一)激励对象离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上述因离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25.5679万份:1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和=25.5679万份(个股误差系激励对象个人不足 1股时四舍五入导致)。
(二)业绩考核
1、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 Am为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亿元,目标 An为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2亿元,实际完成值为 A;若实际完成值 A≥Am,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若An≤A<Am,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若实际完成值 A<An,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根据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设定的考核目标 An,对应可行权比例为 80%,则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离职激励对象获授数量)×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 33%×(1-80%)=(480.0009-25.5679)×33%×20%=29.9932万份(个股误差系激励对象个人不足 1股时四舍五入导致),涉及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9.9932万份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对应考核等级为“A”的共计 13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 1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共计 42.5368万份,则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 33%×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80%)×(1-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80%)=42.5368×33%×80%×(1-80%)=2.2458万份(个股误差系激励对象个人不足 1股时四舍五入导致),则涉及不可行权的 20%部分的股票期权共计 2.2458万份由公司注销;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 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该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0.1523万份,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该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3%×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80%)×(1-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0%)=0.1523×33%×80%×(1-0%)=0.0402万份(个股误差系激励对象个人不足 1股时四舍五入导致),其当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0.0402万份由公司注销,以上涉及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或“C”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2.2860万份(2.2458万份+0.0402万份=2.2860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57.8471万份。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份) | 本次行权数量 | 本次行权占本激励计划已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1 | 尹伟 | 董事长、总经理 | 30.0000 | 7.9200 | 26.40% |
2 | 刘文锋 | 董事 | 13.0860 | 3.4547 | 26.40% |
3 | 邓琥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2.3950 | 3.2723 | 26.40% |
4 | 聂建华 | 副总经理 | 12.2087 | 3.2231 | 26.40% |
5 | 孙晶 | 财务总监 | 12.2087 | 3.2231 | 26.40% |
6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374.3823 | 96.5910 | 25.80% |
(141人) | |||
合计 | 454.2807 | 117.6842 | 25.91% |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117.6842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公司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九、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二)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三)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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